我在閔行一家合資企業做辦公室文員工作,由于單位規模小,老板也不愿意多招人手,所以一直以來我都是一個人身兼數職,大到前臺接待、客戶應酬,小到為老總訂機票買賀卡什么事都做,工作節奏相當快,還經常被安排加班。
兩個分月前我有幸得知自己懷孕了,老公勸我要小心身體不能再那么拼命了,這兩個月來我也比較謹慎身體,且時而身體不適就請假前往醫院檢查,工作上確實很難再和以往那樣任勞任怨了。
老總知道了我的情況以后,非但不表示理解還對我的工作挑三揀四找毛病,常時不時地嘲笑挖苦于我。
前天老總突然來勸我說:“小趙,為了你的孩子著想,還是早些回家休息吧,工作上的事情就不用操心了,我給已安排了新手,到時你把手里的活移交給她就行了,放心吧,等你生好孩子就回來上班好了,到時我會安排你工作的。”說完還把他們事先準備好的一份文件遞給我讓我簽字,我看了一下大致,是那種停薪留職性質的協議書,我不知可否推說回家商量再定。
想想自己孕期還有那么長時間,老板這樣刻薄于我,日子會很難熬也怕影響肚子里的孩子,但真的回家了,想想自己為公司已奉獻了近五年的青春,就這樣由于有了身孕就灰溜溜的走了,心里覺得特別凄涼!這家公司是家合資企業且不很正規,公司里又沒有工會組織可以詢問或訴求,我該怎么辦呢?請求大家給我出出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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