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時貪念,超市收銀員董某利用收銀之便,竟然與丈夫陳某合謀盜取顧客OK卡內錢款1.2萬元而雙雙被捕。日前,松江法院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5個月,董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各處罰金1000元。
二十出頭的董某在松江一家大型超市做收銀員,在一次超市的工作例會上,領導向他們傳達了最近有消費者反映自己OK卡內的錢款被竊,要求他們保持警惕。開會并沒有讓她提高警惕,反而讓她想到了一個“發財”的辦法;丶液蠖绸R上和丈夫陳某商量,由她記下消費者OK卡的卡號、密碼和認證碼等信息,然后由陳某用這些信息上網將卡內錢款轉到自己的OK卡內。“這樣不僅操作簡便,而且大多消費者也不大會注意,不容易被發現。”兩人心生僥幸。
此后,董某在收銀時就對使用OK卡的消費者留了個心眼,偷偷地記下了卡內信息,而且將消費者使用完的OK卡偷偷地留下。下班之后,她就將這些信息和空卡交給丈夫,由其上網將消費者卡內的錢款轉到這些空卡中消費使用。短短2個月的時間,董某就記下了30多張OK卡的信息,并且成功將9張卡內的錢轉為自己所有,先后竊取1.2萬余元的錢款。
后來,有被害人發現自己卡內錢款被竊的事實,并向警方報了警,夫妻兩人雙雙被刑事拘留并予以逮捕。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鑒于兩人能自愿認罪,退出全部贓款,并且考慮到兩人2歲多的孩子今后無人照料,故對董某宣告了緩期執行,并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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