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了保證本區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務只聘不評工作正常開展,根據《上海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定與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相分離的暫行辦法》[滬人(1999)5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就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只聘不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范圍及對象
1、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務只聘不評工作僅限于本區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工程系列各類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
2、只聘不評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
3、專業范圍按國家及本市頒布的專業系列為準。如:機械類、儀表電器類、化工類、建筑類以及房地產類等。個別已經實行以考代評專業除外。
二、基本條件
1、聘任初級職務任職基本條件以工程系列試行條例為準,一般應具備下列任職條件:
(1)聘任助理工程師,應聘人員能夠應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完成本專業一般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
(2)聘任技術員,應聘人員應具備初步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完成本專業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2、聘任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還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以上;
(2)大學?飘厴I,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三年以上或聘任技術員職務滿二年以上;
(3)原聘任技術員職務,任職滿四年以上。
3、聘任技術員職務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飘厴I,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以上;
(2)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以上。
對從事非所學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繼續教育取得所在崗位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教育證書證明后,才能按上述第2、3點規定處理。
三、工作程序
1、工程系列初級職務評議工作,由評議委員會負責評議。
2、只聘不評由個人向單位提出聘任申請、所在單位集中將應聘人員所需評議材料提交區職改辦,并由評議委員會對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任職能力等進行評議。凡評議通過的,由單位結合崗位、工作實際以及個人業績等,按有關規定辦理自主聘任手續。
四、材料要求
1、應聘人員個人如實填寫《專業水平、任職能力評議申報表》(一式三份)、個人業務工作小結(一式三份),并提供學歷及業務培訓,聘任現有專業職務證書(包括評聘年月)、有關獲獎證書、專業技術人員業務考績檔案(或年度考績材料)等有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單位填寫《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只聘不評應聘人員評議名冊》。
以上個人評議材料用紙一律采用A4紙,報送材料時應每人一個文件袋,并標明申報對象姓名、申報專業、評議職務以及所在單位名稱。
五、評議時間
區工程系列初級職務評議時間為11月份,區職改辦受理材料時間為9月27日—10月27日(節假日、雙休日除外)。
六、評議收費標準
評議費為每人200元,報送材料時一并付清。
本通知由區職改辦負責解釋。如與上級有關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查看更多相關信息,可登陸松江第一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