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定了一輛車,開始只說2個月可以提車,等到簽合同時又說最晚三個半月能提車
我反復問過好多次是不是表示三個半月之內我一定能拿到車,他們說是的
因為是誠心買車所以也沒計較這些
9月中下旬被告知該車已停產
告知之前幾次一直打我電話讓我換車或者退車,但未提及停產一事,我沒答應
合同內容問題,我們付了定金,合同上寫的是預付款
并表示乙方三個半月內不得提出退車,否則這個錢款就作為給甲方的賠償不退還。
最后一句是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我們與其協商的時候甲方多次回避賠償和責任問題,反復推薦我們新款車型
合同規定如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無法履行合同必須十日內提供證明。
甲方說該車是8月停產
現在已經十月了讓他們拿出停產的文件他們也沒有
我們要求退一賠一是否合理?
另收出庫費,服務費,保險也要他們代理辦,不能外面自己辦,諸多不合理的條件
這樣的店讓大家怎么敢光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