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實加強新橋鎮所屬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鎮黨委、鎮政府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新橋鎮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崗位
新橋鎮政府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副科級崗位4名(副所長、副主任)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德才兼備;
3、具有大專畢業及以上學歷;
4、具有本區戶籍,且在新橋鎮機關、事業單位、直屬單位(公司)、居委會擔任正職2年以上,或在新橋鎮機關、事業單位、直屬單位(公司)、居委會擔任副職3年以上;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即:1965年10月31日至1992年10月31日之間出生);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相關崗位所需資格的條件和工作能力;
8、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的優先;
《關于2010年新橋鎮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由新橋鎮政府網(http://xqz.songjiang.gov.cn/)進行公布。
三、考試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1、由新橋鎮事業單位人員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公開報名工作。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為11月10日上午9時—11月11日下午4時。
3、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要求,如實填寫《2010年新橋鎮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信息表上貼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4、在現場報名時,由鎮事業單位人員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時個人需提交《報名信息表》、報名費50元及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以及資格證書、上崗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
5、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將委托市職業能力考試院進行個人學歷認證。經學歷認證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于11月25日到新橋鎮事業單位人員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6、上述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以領取準考證為準)不足招聘人數5倍時,按實際報名人數自行減少招聘人數,使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之比不少于1:5。
四、考試、考核方法和內容
招聘考試由筆試、面試等組成。
1、筆試。筆試科目由《基本素質測驗》、《綜合應用能力》組成。
筆試成績分別由《基本素質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按50:50比例組成。
考試日期定于11月27日(周六)。屆時,新橋鎮政府將組織報考人員參加由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統一出題的筆試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面試入圍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3比例確定參加崗位面試入圍分數線。筆試成績和崗位面試入圍分數線于12月下旬通過新橋鎮政府網站公布。
3、面試。2011年1月中旬,新橋鎮黨委、政府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招聘面試工作。
4、綜合成績。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0:50比例組成。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于2011年1月下旬起通過新橋鎮政府網站公布。
5、組織考核。2011年2月上旬,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名單;由鎮黨委按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四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6、組織體檢。2011年2月上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統一組織擬聘用人員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標準。
7、個人信用評估。2011年2月上旬,對確定的擬聘用對象,將統一委托市有關機構進行個人信用評估。
8、上述對象若有組織考核、體檢、個人信用評估等不合格的情況而不宜聘用的,將按招聘綜合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人員。
五、聘用方式
經考試、考核、體檢和信用評估等程序,確定的擬聘用人員于2011年2月中旬在新橋鎮政府網站公示,公示一周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再由聘用單位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按規定在聘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聘用期內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六、招考咨詢與監督
政策、考務咨詢電話:區人保局67848528,監督電話:鎮紀委57640050、鎮組織部門5764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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