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上,到車庫發現昨天忘記充電了,電本不多,想想到公司的電還是夠得,就想到公司充電。
從新松江路上由東向西行駛,快要到紫東小區門口,剎那之間竄出一個開電動車的老人,急剎車還是沒逃過一劫,雙方都撞到了,腳膝蓋痛死我了,車子也被撞壞了,自己也是為人母的,趕緊起來,詢問老人還有孩子怎么樣?
老人倒是沒有事,就是5,6哭的妹妹在哭,就詢問妹妹怎么樣,路人也在問,那個腳被車子壓到了,頭倒是沒著地。
但妹妹說腳不痛,頭有點痛。過一會她也就不哭了,對方說要去醫院,那我就說孩子先去醫院,再報警吧,這個看病可大可小,還是鑒定下比較好!
那個老人送小孩去幼兒園,太急了,不到5分鐘,孩子的爸爸奶奶來了,妹妹已經不哭了,妹妹的媽媽也來了,那個喉嚨響的來,張口就說臟話,交警也來了,詢問下雙方情況,對方是逆向行駛,對方全責
。那個長的五尺長的媽媽一聽她們全責,聲音更響了“為什么我們全責啊,至少也要雙方各半啊,你是怎么處理的,到了斑馬線不就是要停的啊!”
“斑馬線是給行人走的,不是非機動車的,而且你們是逆向行駛,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呢,要事實說話”交警一臉正氣的說道,“我都開10年車了,我撞到行人,都是我全責,你,給我把車扶起來~~”“唉,你們全責,還這么囂張跋扈。。。 ”要是我全責,看這架勢你不把吃了?“
最后交警也只是寫了張事故發生的經過,讓那個老人簽字,那女人不讓簽, “跟你說下,這次還好沒事,要是把你撞殘或撞暈了,你什么都賠償不到的,要記住,不能亂穿的!”后來老人想想也就簽字了,但是交警責任鑒定沒有出來,怎么覺得交警也有點偏向過錯方,對方全責,竟然不開責任鑒定,寫了了事故的經過~~,難道也被那女人的架勢也嚇住了??還沒收了雙方的身份證,下午1點半去交警大隊處理??
我真是火大,對方逆向行駛,我不問他們索賠修車費,自己被撞傷的費用及上班的延誤費,她還來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