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張梅(化名)在大眾點評網上兩次發表點評,稱“和記小菜(松江榮樂路店)”被查出使用地溝油”。和記小菜所屬的上海興成餐飲有限公司隨后將張梅告上法庭。前天下午,松江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經調解達成協議,張梅賠償5000元并致歉。
據查,今年10月2日,張梅在大眾點評網上對和記小菜(松江榮樂店)發表點評:“他們最近查出是地溝油,罰了幾十萬呢!絕對真實消息!我實在看不下去了,有本事商家買通點評網把我的點評給刪了。但如果真的如此也證明了你們的心虛。”
10月11日下午,張梅又在該網站上更新其點評內容,除將10月2日帖子內容重新提交發表外,又增加新點評:“點評網真的好不要臉!把我的留言屏蔽掉了,我10月2日發的帖子,現在上去已經不見了!世道真的太黑!你以為這樣人家就不知道啦!”
和記小菜獲悉后,委托有關部門對其所用油品進行鑒定,證實均符合國家食用油標準規定,并非地溝油。和記小菜認為,張梅的行為已構成誹謗,并影響了自己的正常經營,遂將其告上法庭。
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一致,被告張梅向原告賠償5000元,并于12月5日前在大眾點評網“和記小菜(榮樂路店)”頁面上發表經雙方確認的致歉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