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葉榭經濟社會發展,拓寬選人渠道,經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公開招聘若干名協管人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統一考試,統一面試,擇優錄取。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員性質
由葉榭鎮社會保障事務所招聘協管人員,經錄用后派遣至葉榭鎮用工單位,并簽訂相關合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招考簡章)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本鎮戶籍的常住人員;
2、年齡在25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
3、高中(含中專)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相關崗位所需資格的條件和工作能力;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考。
上述報名條件,若部分崗位在《葉榭鎮公開招聘協管人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另有規定的,以《招考簡章》為準。
公告或《招考簡章》中涉及到年齡、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以2012年4月9日為準。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1、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及現場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報名日期為2012年4月9日(周一)、10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報名地點為葉榭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二樓,聯系人:徐長春、錢斌,電話:57805798)。
2、報考人員可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報名。對完成報名手續并通過現場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當場發放準考證。
五、考試方法和錄用方式
招聘考試由筆試、面試組成,經政審、驗證和體檢合格后,擇優錄取。
1、筆試考試由鎮社會保障事務所統一組織,考試時間定于2012年4月12日(周四)。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根據筆試成績,原則上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2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分數線。筆試成績和各崗位面試入圍分數線于2012年4月16日(周一)通過葉榭政府網公布。
3、2012年4月18日(周三)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在工作能力、應變能力、專業知識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應聘崗位的適應程度。
4、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0:60比例組成。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能進入政審階段,綜合成績60分以下者不予錄用。綜合成績于2012年4月20日通過葉榭政府網公布。
六、薪酬待遇
經錄用后,其待遇每月按上海市最低工資發放,全年約2.5萬元左右,繳納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