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臺,將于明年3月起施行!稐l例》中包括6章35條,規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均屬于不動產范疇。
《條例》出臺后,市場對房價上漲的猜想重燃了起來,業內預計,一場“拋售風”即將刮起。然而,記者在近日走訪多家房產中介了解到,預期的大量拋售并未顯現。“《條例》出臺的影響遠不及早前房貸放寬、普通住宅標準調整帶來的影響,目前還沒有出現大批急售的房源。”在位于嘉松南路的一家房產中介內,工作人員這樣介紹。
不久前開盤的位于萬達廣場周邊的精裝樓盤近日迎來熱銷,銷售人員表示,不擔心《條例》對樓市的影響,“客戶多數是剛需和合理的改善型,購房目的明確,就算登記也不會影響合理有效的房產擁有者。”
業內人士分析,不動產登記有可能會刺激部分人將擁有的房產變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房屋的使用率。但這個群體所持有的房子數量很小,因而對樓市的影響很有限。
此外,《條例》將登記資料的查詢人作出限制。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和有關國家機關可作為查詢人進行查詢,權利人指房地產權的所有人。明確不能“以人查房”,只能以房產地址查詢,并且要向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若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