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車時不慎將妻子肖某撞倒致其死亡,男子江某的行為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最終,江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去年八月中旬的一天下午,租住在車墩鎮打鐵橋村的江某和妻子肖某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爭吵過程中,江某接到老板的電話,說有一批貨要他趕緊送到工地。江某出門爬上貨車,正準備出發,妻子肖某卻攔在車前不讓其離去。肖某的弟弟上前勸說,想要拉姐姐離開,但肖某不依。江某開始倒車,想要避開肖某開出去,肖某見狀又跑到車尾阻止江某。正在氣頭上的江某急著要離開,未仔細觀察后視鏡便開動車輛,將肖某撞倒在地又碾壓。直到肖某的弟弟發現情況,大喊讓江某停車,他才發現妻子被撞,于是立即撥打120。
肖某被送至醫院搶救,但終因傷勢太重,搶救無效死亡。因為自己的一時過失,一個家庭從此不再完整,三個孩子也失去了母親,江某追悔莫及,可是為時已晚。檢察官在此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家庭矛盾不可避免,遇到問題要冷靜理性地對待,多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一想,不要等到悲劇發生了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