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陸某駕駛大貨車拉貨,由于倒車時未注意到后面有人,撞倒了兩人,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輕傷。區檢察院受理該案件后,認為陸某駕駛車輛未注意觀察周圍情況致被害人陳某死亡,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陸某于近日被依法批準逮捕。
11月6日下午3時許,洞涇派出所接報稱在滬松公路旁大創鋼材市場內發生車禍,一輛電動車被大貨車撞倒,有人受傷。接報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120也很快趕到。不幸的是,受害者陳某遭車輪碾壓后當場死亡,與陳某同行的鄭某也受輕傷。民警遂將大貨車司機陸某傳喚至派出所。
后據肇事司機陸某供述及各方面證據證實,事發當日下午,陸某駕駛一輛重型貨車來到大創鋼材城拉貨,裝好貨后準備從西門出去。然而車子開到西門后被保安攔住了,保安稱西門不能走大車,得繞到后面那個門出去。于是,陸某觀察了下反光鏡,看到左右都沒有人后開始慢慢倒車。倒了大概三四秒,陸某感覺車后都是直路,就踩了油門加速倒車,沒想到油門剛踩下去,陸某就聽到有人大喊“別倒了,后面有人”。陸某連忙拉起手剎,下車查看。
陸某看到,車底下先是爬出來一個人,車輪下面還壓著一個人,旁邊的人也趕緊讓陸某把車子往前開一下,先把人救出來。原來,鄭某騎著電動車一直跟在陸某的大貨車后面,陳某坐在電動車后座上。陸某開始慢慢倒車時,鄭某也用腳支撐著電動車慢慢往后退,但陸某的突然加速讓鄭某來不及反應,大貨車碰到電動車時,鄭某馬上往旁邊跳,而陳某卻躲避不及被壓在大貨車下,不幸身亡。
針對該案及其他類似的慘劇,檢察官提醒,大貨車行駛過程中存在多個視覺盲區,倒車時更易發生危險。司機在倒車時應該盡量讓另外一個人幫忙查看周圍情況,或者在倒車前親自下車查看后方,確認無誤后再倒車,且要保持低速。另一方面,行人也要與大貨車及重型卡車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離,一定不要待在視覺盲區位置,充分保證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