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推門入室竊走一部蘋果6plus手機,隨后將其作抵押向他人借款,揮霍光錢財后,折回商店并趁機奪走手機,事后再找其他店家抵押借款,后再次搶奪、抵押。如此“循環利用”,犯罪嫌疑人申某在一個月時間內,用同一部手機多次抵押借款達7000余元。日前,松江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搶奪罪對犯罪嫌疑人申某批準逮捕。
去年11月某日凌晨,申某回家途經車墩鎮一小區時,發現一樓有戶人家門沒鎖,燈也沒開。申某潛入房間后,發現屋內沒有人,他借著窗外燈光發現了一部蘋果手機,隨后便拿著手機離開了。12月中旬某日上午,申某來到車墩鎮一雜貨店,將其偷來的蘋果手機抵押給老板,借了2000元,并寫了抵押憑據,約定7天后還款,過期未還款手機將歸老板所有。2000元現金沒等捂熱,便讓申某玩賭博機輸了個精光。抵押后的第二天,身無分文的申某再次折回到那家雜貨店,向老板借用蘋果手機,稱通訊錄都保存在里面,打算給朋友打個電話借點錢,然后贖回手機。隨后,申某分別給幾個朋友打了電話,然而并沒有借到錢。于是趁老板不注意,拿著手機逃走了。
12月底,申某來到路邊一手機店,將那部蘋果手機抵押給老板,借了2500元,同時也寫下了抵押憑據。拿到錢后,申某又進了游戲廳。申某第二天回到手機店,稱要先看看手機,沒有什么問題就贖回去。隨后,店老板便去柜臺里拿手機,申某找準時機,從老板手里奪過手機轉身就跑。
今年1月,申某又來到另一家手機店,同樣借到了2500元。這一次,申某沒再能夠返回商店搶奪手機。警方根據前兩家商店老板的描述及支付寶轉賬記錄,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申某,并于1月18日將其抓獲。到案后,申某對其多次抵押手機借款,后趁機搶奪的行為供認不諱,同時也供述了另外幾起盜竊行為。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