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進一步擴大民主,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把干部選好、選準,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經區委研究決定,對下列同志進行任職前公示。
公示對象中需執行任職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公示時間為:2020年3月7日至2020年3月13日。如對公示對象有情況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間向區委組織部反映。聯系電話:12380或37736445、37735870;傳真:37735457;聯系地址:松江區園中路1號區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郵編201620)。
我們將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履行保密義務。為便于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請在反映問題時,提供具體事實或線索,并請提供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將核實情況作反饋。
中共上海市松江區委組織部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