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山城管中隊近日在對佘北大居米篩浜路沿線房產經紀公司備案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時,開出執法事項劃轉后房產經紀方面全區首張罰單。
據介紹,新修訂的《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實施辦法》已于3月1日起實施,涉及的房產市場管理、住房保障、文明施工管理等行政執法事項也隨之劃轉至城管執法部門集中行使。面對執法領域的“再次升級”,佘山城管中隊主動出擊,針對房產中介的執法事項開展專項檢查。
佘北大型居住區由于頻繁、大量的房產交付活動,其房地產經紀行業相對比較繁榮,房產經紀公司隨處可見。在米篩浜路,城管隊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少房產經紀公司未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而《上海市房地產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規定,房地產經紀人在領取營業執照后的30天內,應當到工商登記機關所在地的區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備案。
城管中隊針對檢查情況,約談經紀公司負責人,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耐心指導當事人如何規范辦理相關備案手續,當事人也積極配合執法部門進行整改并接受處罰。據悉,目前當事經紀公司已將罰款500元交至銀行。
接下來,佘山城管中隊將加大監管力度,對轄區內房產中介機構進行抽查,規范中介行業,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